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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休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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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乔]原著相关内容整理及分析 下

预警

*单人与西皮皆有涉及,请自行避雷。

*长风乔这对,原著之中写得很是朦胧和惆怅,最关键的故事都是他人口中来的,故事的主角一位走了,另一位几乎从未明确地表露出过什么,陈年旧事也都随风而逝了——而最美的想必也就是这种淡而遥远的忧愁,这种跨越多年的一线哀伤。

对这种感觉的西皮做整理分析,实在是有些损毁它的美感。无法接受这一点的小伙伴,请千万不要再看下去了,谢谢配合。

 

以下正文,原文内容基本按章节先后顺序排列,偶有其它章节内容增补佐证。

←引用符后均为原文。


一切属于皮皮。

四、永州之会(下)


唯有这木小乔活得十分随意,手下都是随便征召来的,跟闹着玩似的。

他不收弟子、也不培养心腹,打劫个把山匪窝点,就能给自己凑出一帮班底,完全就是武力胁迫或者花钱弄来的一帮,给他装门面跑腿用。

骄傲、孤独又强大的大魔头,除了霍长风,谁也不在意——此后,“不收弟子”一条要改写了。第四卷番外中,可以确定开创“长风派“的人就是木小乔的徒弟。

 

丁魁呲着豁牙大笑道:“木戏子,你这相好的又是打哪绑来的,咋站都站不起来?忒不中用了。”

木小乔闻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风马牛不相及地问道:“丁魁,你还剩几颗牙?”

丁魁丝毫不以为杵,居然还真回答了:“老子还剩十四颗,人送绰号十四爷爷便是我,哈哈哈!”

木小乔侧着脸、斜眼瞥了他一眼,抿嘴轻笑道:“十四听着不怎么吉利,丁兄,你莫要急,等我同霍堡主说完话,马上便叫你变成丁八,保证今年发大财。”

当年这四个人凑在一起,想必也是相互利用,相互看不起,整天吵架动手,闹翻是迟早的事。每次看木小乔尖牙利嘴,都觉得很爽(木老师请骂我(

 

只可惜木小乔素日太不是东西,名声太臭,别说他只是逮了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证,就是人证物证俱在,从他嘴里说出来,也不像真的。

名声差,是差在戾气重、睚眦必报上,却不是差在爱耍心眼爱坑蒙拐骗上。名声的问题也是个人感受的问题,他就是不让人好过,咋办(草

 

“哪里,术业有专攻而已,”应何从有理有据道,“阁下也未必是孤陋寡闻,只不过是把所有跟你们说的不一样的人都打成‘北斗走狗’、‘给魔头抬棺材的人’,倒是省下了不少争辩,真的很会图省事。”

应何从该犀利的时候不温不火,不该犀利的时候老瞎犀利。他不说话还好,这一出声,更像是木小乔的人了。

偏偏那木小乔还大笑道:“这话说得在理!”

……

只见木小乔突然飞身而起,他像一团飘在空中的大火,直接飞掠过水面,朝那水榭中的霍连涛扑了过去,琵琶弦“铮”一声响,大片的涟漪在水面上昙花似的绽开,木小乔朗声笑道:“不必有劳,我等魔头自己过去便是!”

那么纯粹、爽利又激烈的坏法。我很喜欢。

 

木小乔的眼睛太古怪了,那双眼睛绝不难看,也并不浑浊,甚至没有多余的血丝,可不知为什么,看着就是不像活人的眼,好似一对逼真的假眼珠,临时塞进了眼眶里,样子足能以假乱真,仔细一看却又说不出哪不对劲。

唯一能唤起他正面情绪的人,已经不在了。

 

随后,木小乔脚下轻点地,走莲步一般摇摇摆摆地在原地走转腾挪几下,水榭中登时一阵哭爹喊娘,他一掌将一个挡路的推进了湖里,探手抓向后面那一直往边上躲的男人,倘有人在这样的混乱下还找得着北,便能认出来,木小乔抓住的这人正是说他“吃饱了撑的”的那个

随后,木小乔看也不看这人一眼,只回头冲霍连涛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然后一把探入那人怀中。

一股难以言喻的热气在寒冷的水榭旁边升腾起来,木小乔好似探囊取物一般,撕开了这人的衣衫与皮肉,在众目睽睽下,生生将这人的肠子拖了出来。那人不知是疼得说不出话,还是单纯只是太过震惊,险些将眼珠瞪出眼眶,一脸难以置信,浑身痉挛地剧烈喘息,叫人想起山野顽童手里那些惨遭开膛破肚的大肚子蝈蝈。

木小乔衣衫是红的,胭脂是红的,嘴唇是红的,双手也是红的,他冲着霍连涛,缓缓露出一个嫣红嫣红的笑容

这里是百劫手的唯一一次亮相。想想此时又心虚又害怕的霍连涛心里有多慌,就觉得爽。


霓裳夫人吼道:“木小乔,你是死的吗!”

方才不过有人说一句“吃饱撑的”就被开膛破肚,周翡倒抽一口凉气,不由得给霓裳夫人捏了把汗,木小乔脸上戾气一闪而过,可他瞥了霓裳一眼,又不知怎么的忍回去了,居然很听话地纵身去追猿猴双煞。

乖乖挨骂.jpg 怎么这么乖,结合柳家庄的内容,木小乔欠霓裳夫人一个人情,而且羽衣班那么厉害,还是怕姐姐的是不是/doge

想看他乖乖挨老霍骂(。(不是剧里那种让又胖又丑的男的演他还让跪下的那种啊啊啊啊啊我想起来就要疯了


木小乔看了霍连涛一眼,轻柔地说道:“他但凡跟我说过一句话,有些杂碎也不至于活到今天。”

一把大刀,看完后惆怅得无以复加。霍老爷子究竟是不慎中毒,自知无力回天而不说;还是自认能够解毒,打算顺势而为,看看这个状似亲密的弟弟能翻出什么风浪,因此不说呢(个人觉得,霍连涛根本没有厉害得能把霍长风一无所觉地喂傻。)?是根本不知道木小乔如此在乎他——在乎到会为他一句话大杀四方,指哪打哪——因而并不会想到与他说;还是不愿意将他卷进来;还是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没有机会说了呢?还是以一人中毒保全霍家堡不落难,从来没有打算说,笃定今后真相大白,木小乔一定会给他报仇呢?

无论是哪一种,如今说这个已经太迟。斯人已去,仿佛注定是要跟随老一辈人的江湖一起随风而逝,徒留木小乔一人,杀意深处埋藏着悲伤愤恨。此之谓意难平者。

 

霍家堡先前能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是老堡主的人脉,霍连涛知道这一点,自然不愿意落下苛待兄长的名声……直到他攀上更高的树,老堡主才彻底沦为了没用的累赘。

霍家堡是洞庭的正派,那按某蠕教的思路,霍长风中毒时,就算霍连涛是他弟弟,也不能代替霍长风的儿子处理堡中事务,顺便跟外界“更高的树”搭上关系,进而慢慢取而代之。唯一的解释,就是霍长风没有儿子。当然,除了这句话,也没有其他佐证,不知道P大笔下的江湖有什么具体的规矩,殷家旧事中提到殷沛无法继承山川剑衣钵,但没有提到殷闻岚有没有弟弟,能不能取代他儿子。

 

木小乔漠然地将手里已经不动了的人扔进水里,舔了一下指甲上的血迹,说道:“我只问你一件事,你手上的‘浇愁’是哪里来的?”

霍连涛的眼角玩命地跳,看得别人都觉得他肯定腮帮子疼,他脸色苍白,显然方才电光石火间的一交手已经受了内伤。然而他毕竟大风大雨的见惯了,哪怕霍连涛后背已经布满了冷汗,面上却依然十分镇定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木兄,你我相识也有些年头了,你竟不知我为人。”

木小乔神色淡淡的,不理会。

霍连涛缓缓摇摇头:“这十多年来,你与家兄时常往来,我待他如何是你亲眼所见,现在你拿着一个子虚乌有的谣言来质问我,杀我的人,我不服。你问我‘浇愁’是哪里来的?我从不知什么浇愁,倒要问你,这谣言是何人告知于你的?”

木小乔软硬不吃,讲交情没用,讲理他不听,唯有叫他产生怀疑,霍连涛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木小乔的目光微微一闪。

……

水榭中,木小乔这个浑人才不管来人是“南斗”还是“北斗”,心无旁骛地对霍连涛步步紧逼

白先生情急之下连叫了三声“朱雀主,且停一停,大局为重”。

木小乔充耳不闻,什么大局小局,此时南朝北朝加在一起,在他眼里都还不如个屁,除了“取霍连涛狗命”一件,别的都是闲事,他一概不管

白先生与霍连涛等人被他逼得实在没办法,只好发了狠围攻木小乔。

木小乔整个人好似化成了一团红莲,所到之处必有业火丛生。

不过片刻,白先生手下三大高手都落入了水中,霍连涛横飞了出去,瘫在地上不知死活。白先生大喝一声,一剑斩向木小乔,那木小乔却不躲不避,打算同归于尽似的,一掌抓向他胸口,白先生头皮直发麻,倘不是他退得快,心都要让这疯子掏出来。饶是这样,他胸口衣襟也已经碎成了破布条,白先生接连踉跄五六步,后背撞在旁边的木柱上,面如金纸,显然受伤不轻。

恣意妄为的任性美人,我真是怎么爱都爱不够(……)

 

木小乔嘴角胭脂和血迹混成了一团,晕染得整个尖削的下巴都是,他前胸挂着一条从肩头斜挂到腰间的伤口,看也不看白先生,径自走到重伤的霍连涛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胸口,将死狗似的霍连涛拖了起来,阴恻恻地说道:“我再问一遍,浇愁——到底是谁给你的?”

霍连涛胸骨已碎,一张嘴,口中先涌出一堆血沫,他双目几乎对不准焦距,散乱的看向木小乔,断断续续地说道:“我……大哥……倘还在世,见你……这样……我……他、他、他……定会……”

木小乔冷笑道:“木某这辈子开的买卖里没有面子这一条,别说那老东西尸骨都寒了,就是他就站在这,我要杀你,他管得着么?”

霍连涛喉中发出“嗬嗬”的气流声。

他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胜在心志坚定狡诈,知道在木小乔这种人面前,摇尾乞怜是断然没用的,一旦叫他问出他想知道的事,自己立刻就得毙命。因此霍连涛才不肯服软,他眼前发黑,却依然勉力露出一个冷笑,酝酿着下一句戳木小乔心窝子的话

然而或许是他那凄惨万分的样子不像是能守住秘密的,又或许是有人实在心虚沉不住气,就在霍连涛尚未开口的时候,一支箭突然从水里冒出来,电光石火间便直奔霍连涛后脑,距离太近了,杀红了眼的木小乔竟没能反应过来。

只听“噗”一声,霍连涛周身一震,那铁箭结结实实地楔入了他的后脑,他连个表情都来不及变,当场便死透了。

木小乔与霍连涛相互利用多年,后者的套路他能不知道?相信这句“他管得着么”一定是逼真的演技(doge

 

……你们霍堡主办事不利,要吐露人家的秘密,被自己的大靠山灭口,如今杀人凶手出来主持大局,还有人听他的,哈哈!”

木小乔倏地抬头,冰冷的目光射在赵明琛身上。

超凶.jpg


两人方才走出几步,木小乔突然在身后说道:“是李徵的破雪刀吗?”

周翡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第一次见木小乔的时候,和他隔了一个山谷那么远,见他与沈天枢和童开阳等人动手,认为这个传说中的朱雀主已经可以位列“妖魔鬼怪”范畴,非人也。

而今,她终于看清了这活人死人山的大魔头,发现他身形不过与谢允相仿,只是个略显清瘦的普通男子,他靠在水榭中溅了血的柱子上,面色苍白,沾染了一身说不出的倦色

周翡与这凶名在外的大魔头没什么话好说,只道:“不错。”

身形与三公主相仿?想必拥有与他相似的大长腿(笑

至于倦色……哎,到霍连涛死去为止,霍家堡诸事已了,世间再没有霍长风留下的人事物的痕迹了。木小乔并非为爱而活,但霍长风的确占据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位置。这种了结,怎会令人轻松?若不是之后,吴楚楚整理霍家腿法,有了让霍长风的痕迹延续个百代千秋的可能,他的眼中想必什么都不会剩下了。

 

 

五、柳家庄


先前诸段已经将木小乔的个性特点等表现得淋漓尽致了,有所补充的,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和百劫手的反噬:


木小乔话音一顿,周翡飞快地接道:"只是没想到好多年以后,'海天一色'居然不知怎么被捅出来了,还因为一堆越传越离谱的传说,导致大家都趋之若鹜地争夺,所以朱雀主当年去永州是为了收回慎独印?"

"哈!"木小乔长眉一挑,"我才不像羽衣班的女人那么爱管闲事,我就是取霍连涛的人头去的。"

取人头和整点纪念品不冲突的呀/doge


幸好周翡虽然心神微乱,却没有真的将他那句"不杀女人"的鬼话当真,她在极有限的地方,一把将碎遮往上抛出,刀背"呛"一下撞在木小乔那凶器一样的指甲上……

他的脸很白,眼珠却格外的黑,这些特点若是生在少女身上,该是很好看的,可是落在一个上了年纪的男子身上,便活脱脱是个吊死鬼的模样了,幸亏他今天大发慈悲,没涂胭脂,倒是没有前几次"盛装登场"时那么骇人。

没有涂胭脂但是美甲还在,配合一些出尔反尔,这真是让人消受不起呀(。

感觉被皮皮这样挤兑过的都是比较受宠的角色呢,对反派会是另一个腔调hhh


木小乔没理会,将琵琶放下,目光放空了,望向洒在地上的晨曦,半晌,方才出神似的说道:"李徵刀法很好,取各家之所长,透着一股渊博中正之气。我见他时,他没有你那么深重、那么包罗万象的杀机。若论修为,你还比不上他,但倘若他还在世,真要动刀,也未必能赢你……

木小乔突然有点索然无味,他一生想怎样便怎样,恣意任性、罔顾声名,轻生也不重诺,无义无情,睥睨群雄,到此,方才意识到被他睥睨谩骂的"群雄"都已经老死年华里了,好似不过一夜之间,那些不值青眼一看的少年人们便都开始崭露头角。

霜华落尽,他再怎么孤高自许,也是老了。

出神好半天才说话,说的是李徵,不过出神的时候想到的又谁呀?不说了你自己知道(。

柳家庄这段,木小乔说了不少人话,说明他还是有日常状态的,不过发疯状态也占比很大就是了。

接着是一段他对自己的评价,如果只看通常情况,确实是对自己很诚实,然而一旦涉及到霍长风的事,谁看了不说一声你可真会自欺欺人。无情无义不重诺,却在霍家堡窝了二十年,跟霓裳夫人窝在衡山周边有的一拼了;恣意任性,那对霍长风有执念怎么不抢来,就算一对一只能打平手,还有别的很多手段可以使,结果从霍连涛说的"时常往来"来看,只混到了一个君子之交。不过这也是为什么霍长风是执念,对执念总是会很不一样的。

(但我突然发现他们有可能是夕阳红了十几年。不像番外说的霍长风傻了十几年,正文里三公主说的是傻了几年,说明梁绍是在快死了那会给的毒,不是跟李徵殷闻岚一拨的,所以说不定这段时间里真的搞到了,掩人耳目所以见得不多……!)


周翡不慌不忙地说道:"我听一位长辈说,上一代人中,朱雀主的资质可谓其中翘楚……之一,但是年轻的时候戾气太重,练的功夫学名叫做'百劫手',走了伤人伤己的旁门,鼎盛时固然无坚不摧,可一旦走起下坡路,便也如江河日下,我原先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

"百劫手"三个字一出,木小乔的神色便是一顿,只是他城府深沉,没露出什么,只是淡淡道:"哦?"

"三年前我在永州见朱雀主,见你的身形已略有凝滞……方才见朱雀主出招,感觉更明显一些,你檀中气息不顺,百劫手便欠了几分果断……朱雀主素日是不是还有头痛之症?"

……

她说话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伸手弹了弹自己的左臂,微微活动一下脖颈,手掌自颈侧擦过,又好似没睡醒一样,按起了右边的太阳穴

木小乔下意识地将琵琶端在了身前——周翡点到之处全是他身上微恙处……

一些百劫手反噬症状。



六、建康城


周翡接连退后了三步才站稳,只听来人娇声道:“啊哟,那厮好不要脸,你大哥都叫你滚了,还赖着。”

周翡猝然抬头,是霓裳夫人!

另一人道:“我不愿救那劳什子皇|帝,你们打吧,我瞧热闹。”

周翡:“朱雀主。”

木小乔哼了一声,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动着手中的琵琶。

第三个声音道:“我来,红衣服,你使重剑,我使刀,奉陪到底。”

周翡:“……还有杨兄。”

杨瑾冲她一点头,简单交待道:“药农们帮那养蛇的找殷沛去了。”

四个人分列四角,就这么将横行二十年的两大北斗围在了中间。

爱答不理木小乔——对欣赏的小姑娘也只是这个反应。真的很好奇,建元元年,长风乔重逢之时,他是什么反应?


“本以为只是过来恶心一回那狗|皇|帝,不料还能赶上阁下二位大老远赶来送死,”霓裳夫人道,“这回可真是能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了。”

木小乔在旁边嗤笑道:“老太婆,龟缩二十多年,老成了这幅德行,还要借着一群后辈才敢露头逞一回威风,有出息,我要是你,早一头磕死了。”

霓裳夫人翻了个白眼,却因怕这疯子一言不合便从帮忙变成搅局,忍着没与他逞口舌官司,只好将火气都撒到了童开阳身上。

啊,我简直通篇都在强调,木小乔有多脾气暴躁、尖牙利嘴、凶残古怪,简直宛如一只定时炸弹。他越这样,我越喜欢越显得那二十年不可思议。这是什么一往而深的绝世爱情!我蹲下就是一个原地爆哭!正文部分结束了。接下来让我为亲妈发(cha)糖(dao)而嚎叫。



七、朱雀桥边

重点实在太多了!!干脆整段复制了!!请大家自行品尝!!


 

木小乔今日光临四十八寨,并没有要兴风作浪的意思。他没将自己打扮成妖魔鬼怪的样子,只穿了一身普普通通的长衫,两鬓斑白,面貌上虽带了些挥之不去的妖气,但总体而言,十分眉清目秀,是个比较耐看的中年男子。

周翡到的时候,他正在跟李晟说话。李晟虽然属于“臭男人”,但因为是美男子,所以木小乔对他态度还不错,有一句算一句,说的都是人话。见周翡进门,木小乔还正经人似的冲她一点头:“周姑娘,久违了。”

周翡被前任大魔头一句“周姑娘”叫得呛了口风,险些绊倒在门槛上,总觉得他老人家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当下,她带了几分犹疑一点头,客套了回去:“朱雀主,当年金陵一役,多谢你援手。”

木小乔一摆手:“别自作多情,我自己乐意去瞧热闹,看那狗|皇|帝满地爬开心得很,没打算帮你。”

这句话说的十分有木小乔的风格,周翡莫名其妙松了口气,问道:“木前辈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木小乔也不绕圈子,坦然道:“确实有事,我想见一见贵寨中的吴小姐——为中原武林著书立传的那位。”

李晟和周翡听了这话,脸色都是一变,两人不动声色地对视了一眼,周翡摩挲了一下刀柄,李晟则十分谨慎地说道:“吴姑娘确实是我们寨中人,但她出身大户人家,有时难免不懂江湖规矩,或有莽撞之处,倘若她写了什么得罪朱雀主的东西,也是我们疏忽了没和她提的缘故,还望见谅。”

“我又不吃人,这么防备做什么?”木小乔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笑道,“我听说她最近写到了霍家堡的腿法,想打听打听她写完了没有,倘若已经完成,能不能先借来看看?劳驾和她说一声,我不白看,拿‘百劫手’同她换。”

李晟想了想,朱雀主是出了名地爱打架不爱耍手段,话说到这种地步,应该没什么恶意。而且周翡正是全盛状态,活人死人山四大魔头到齐了她也能一刀切开,倒不必怕,于是两刻过后,吴楚楚来了。

当年霍连涛抛家舍业,从洞庭逃到永州,又在永州作了一回死,将显赫一时的霍家堡作得渣也没剩一点,曾经纵横天下的霍家腿法眼看要失传。幸亏吴楚楚寻访到了一位隐居的霍家堡故人,又辅以四十八寨中霍老堡主故交前辈的意见,花了近一年的工夫,将霍家腿法补全了。

吴楚楚走遍千山万水,不是为了将一干秘籍私藏的,本就打算写完后在江湖上传阅。所以听了木小乔的话,她没什么意见,痛痛快快地把手稿誊了一份,让他带走了。木小乔此行的目的达到,便不耐烦再和李晟他们扯淡,起身就要告辞,吴楚楚却突然叫住了他:“朱雀主。”

木小乔一顿。

只见吴楚楚将方才得到的百劫手手稿抹平,平整地放在膝头,好像她翻看的不是徒手剜人心的魔功,而是某位大儒手中传下来的四书五经注释本,连那血淋淋的图稿都跟着斯文风雅了起来。

“我见识短浅,鲜少见到‘百劫手’这样的功夫。”吴楚楚温文有礼地冲他笑了笑,“多谢朱雀主让晚辈长了一回见识。”

木小乔懒洋洋地问道:“怎么,吴小姐有什么见教?”

“不敢当,晚辈只是个门外汉,自己武功也稀松平常,不敢拿浅见贻笑大方,”吴楚楚十分谦逊地说道,“但总是听老人说‘过犹不及’,我见朱雀主的百劫手异常刚烈,不留余地,时间长了,不免伤人伤己。霍家腿法又是极霸道的硬功,若不是自小培养,强行练起,也容易伤人……我是看朱雀主面色略有憔悴才多这一句嘴,霍家腿法虽然交给您了,但也请您多保重。”

她声音轻柔,语气和缓,听在耳朵里叫人十分享受,哪怕是骂人的脏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别人恐怕也不觉得是冒犯。木小乔虽然一贯任性妄为,但对赏心悦目的人,脾气往往会好一些。听了这话,他不以为意地笑了一声,看了吴楚楚一眼,他带着几分彬彬有礼,出言不逊道:“多谢,不关你的事。”

说完,也不与主人家告别,便径自扬长而去。

周翡一出长老堂,正好和慢腾腾收拾完茶具的谢允走了个对脸,谢允十分手欠,顺手一捞,将她捞进怀里,四下张望一眼,见远近没人,便翘起尾巴,在她嘴角偷了个香:“朱雀主这么快就让你们给打发了?怎么,吴小姐那霍家腿法的一章居然已经写完了?”

“起开,”周翡按住他十分不老实的手,“你怎么知道他来干什么?”

谢允嘴角一翘,仗着自己个头高,伸手按在周翡头顶:“小红玉,为父无所不知。”

周翡:“……”

姓谢的恐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木小乔与霍老堡主关系匪浅,你不是都知道吗,”,谢允见好就收地缩回手,笑道,“不然当年他弟弟霍连涛怎么支使得动朱雀主?哎……话说回来,要不是他的人打劫了李公子,又把你引到地牢,我还没缘分见你一面呢。算起来,朱雀主还是你我的大媒人,方才应该留下他喝一杯才是。”

被打劫的李公子正好出来,听了个正着,当场被气成了一个葫芦。

谢允因嘴欠得罪了大舅哥,眼看大事不好,连忙脚下生风,施展开他腾云驾雾似的轻功,裹挟着周翡逃之夭夭。

一路跑回了他俩的小院,周翡才问道:“我只听过木小乔挖人心的故事,他与霍老堡主到底有什么渊源?”

“我知道两个故事,你想听哪一个?”谢允竖起两根手指,“一个类似江湖谣言,只是传说,另一个倒有来龙去脉,听起来比较合情合理。”

周翡问道:“合情合理的是什么?”

“木小乔是‘海天一色’的见证人之一,这你知道,”谢允道,“所谓见证人,就是‘中人’,两边拿好处,监督两边。”

周翡点点头:“他和我聊起过,他说一边答应帮他查一个仇人的身份,一边答应帮他脱离活人死人山。”

“他跟你聊?”谢允愣了愣,追问道,“什么时候?聊了什么?周翡,你这就不对了!平时在我面前沉默寡言的,逗你多说几句就翻脸不耐烦,怎么在外面跟谁都能聊?”

周翡道:“你在东海躺尸的时候。”

“好啊,还是趁我看不见的时候,”谢云指责道,随后他半真半假地学着木小乔捏起嗓子,“难道你喜欢这种腔调的小妖精,我也会……”

周翡:“滚,说人话!”

“哦,”谢允如愿以偿地讨了骂,老实了,继续道,“见证人要确保知情人不把秘密说出去,还要防止梁绍杀人灭口,肯定是跟在知情人身边。鸣风楼的二位楼主来到你们四十八寨,封无言隐姓埋名去了齐门,山川剑活着的时候,霓裳夫人带着羽衣班客居在殷家附近,木小乔自然就到了岳阳——那时活人死人山内讧,四大魔头分崩离析,南北正邪两道都等着将他们逐个击破,木小乔来到霍家,也是霍老堡主答应帮他脱离活人死人山,给予庇护。两人虽说是互相利用,那么多年下来,大概也颇有交情,想来朱雀主并不像传说中那样凶残不讲理,还是有情有义的。

周翡想了想,总觉得这个故事虽然合情合理,却又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依她看来,木小乔比传说中还要凶残不讲理。他一身戾气逼人的百劫手,心冷似铁,这些年跟在他身边的朱雀教众蚂蚱似的死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从来也没见他吝惜过,可见其心性之凉薄,并不是相处久了就能见交情的——霍老堡主傻了以后,十多年来与木小乔相交甚笃的是他弟弟霍连涛,木小乔照样说杀就杀,都是亲兄弟,难不成霍老堡主真能比霍连涛英俊百倍吗?

周翡便问道:“江湖谣言又是什么?”

谢允道:“说木小乔年幼时家破人亡,曾经被卖到戏班里,班主是个王八蛋,专门虐待小孩子,还要拣生得漂亮的糟蹋。木小乔被当时还是少年的霍老堡主遇见,顺手救下带回家。

周翡奇道:“霍家堡是名门中的名门、正派里的正派,他既然被带回了霍家堡,是怎么长成这幅德行的?”

谢允:“他并不是在霍家堡长大。”

周翡:“怎么?”

谢允叹了口气,说道:“你和羽衣班的人混惯了,大概不知道,早年民间戏子中其实没有那么多坤角女伶,大多还是男旦的天下,为了扮起来像,便将那些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从小充作女孩养,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木小乔那时正是年幼懵懂的年纪,像一棵被强行修建出来的病梅,所以一不小心便误入歧途,对救过他又同他要好的霍老堡主起了‘女孩的心思’。霍家堡的长辈当时瞧了出来,自然不愿意让自家少主同一个来路不明的小戏子搅和在一起,就使了手段,将他驱逐出霍家堡,自此有了一段恩怨情仇。

周翡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什么叫做“女孩的心思”,“啊”了一声,楞楞地问道:“真的假的?”

谢允大笑:“当然不是真的,跟你说了是江湖谣言——差不多的故事至少还有十八个版本,多猎奇的都有,我这是给你挑了个颇为正经的呢。

蜀中附近小镇,因为有“千岁忧”先生常驻,在淫词艳曲方面总能高过其他地方一筹,渐成一景,吸引了一帮吃闲饭的骚客来此游历,连路边茶楼酒肆之类都比别处繁华不少。木小乔独自一人经过小镇上一座茶楼,听见里面正在唱新出的词曲。

近年来,国仇家恨的故事大家都听腻了,风花雪月与才子佳人的风尚又起,木小乔素来爱这些靡靡之音,便走进去驻足细听。

一曲终了,戏班的小跟班将盘子顶在头上,四下讨赏。那孩子不过八九岁模样,长了一张圆圆的小笑脸,倒腾着两条短腿跑上跑下,一不留神,被隆起的木条绊了个大马趴,正摔在木小乔脚下。客人们都是来取乐的,见他出丑,便哄堂大笑。男孩爬起来,眼角一耷拉,像是要哭,可是到底不敢,抬头的瞬间就忍住了,强行拗出了一个没皮没脸的笑模样,猴似的从地上一跃而起,作了个憨态可掬的稽,引得众人又一阵发笑,他便摇头摆尾地朝那笑声最大的人讨钱。

转了一圈回来,又讨到木小乔脚下,那小男孩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不料正对上大魔头冷冷的目光,吓得一激灵,不敢再造次,连忙低头含胸地将托盘往身后一藏,小心翼翼地向后退去。

退出了十几步远,小男孩憋了半死,这才大出一口气。正想回头张望,忽听耳畔一声轻响,只见托盘里多出了一锭碎银,足有二两,小男孩长大了嘴,连忙去看,方才那位吓人的客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有这样的收获,想必今天下去就不用挨打了。小男孩没料到那位凶巴巴的客人竟然肯这样好心,命贱的孩子向来无人怜惜,很容易知足,臭揍少挨一顿是一顿,于是欢天喜地地跑了。

此后,吴楚楚虽然将霍家腿法与其他一干快要失传的功夫公之于众,但因霍家腿对资质与苦功太过苛求,问津者寥寥。倒是二十年后,江湖中有一派名为“长风”,竟以霍家腿法见长,掌门姓霍,只是个不知爹娘姓甚名谁的孤儿,从小跟师父学艺,师父给改了姓。至于霍掌门尊师是哪位,他便讳莫如深了,有人问起,长风派便只说他老人家退隐已久,不愿再传出名声,此事一直是一个谜。

江山百代,渐渐不再有人追究,当年霍家堡虽然分崩离析,功夫却机缘巧合,就这么一直流传了下去,也算源远流长。  



八、一些推论


1.年龄

关于他们的绝世爱情,明示暗示给得这么明显了,我就不多说了,就先分析一下长风乔的年龄差问题吧。

文中说,少年时期的霍长风遇见幼年的木小乔,救下他、善待他,于是木小乔对他心动了。这样的孩子,推测年龄在六至十岁之间。

古时称呼少年的两个名词,“总角”指八九岁至十三四岁的少年,“束发”指十五岁左右的少年,推测那时的霍长风不会超过十五岁;那时的霍长风已经可以做出救人的举动了,却尚没有力排众议、留下木小乔的能力(为什么说他需要这种能力,之后会解释),于是推测其年龄在十二到十五之间。


套用到少年时期的故事,这似乎是一个漏洞。

不过如果按照正文的年龄差强行解释,六岁的木小乔早熟,二十岁的霍长风是记忆中唯一一个待他好的人,即使霍长风与他的年龄相差甚远,对他心动,不足为奇。

(虽然我并不倾向于他们的年龄差悬殊成这样。“同他要好”是一种平等的,相互吸引的关系,二十岁的霍长风并不会与木小乔一起玩得很好,显然他在十五岁以下更加合理。)

奇特的是,少年霍长风没有留下木小乔——


2.关于霍长风的品性

文中多次侧面体现霍长风的德高望重,霍家堡的正气。后者真实与否,令人存疑,因为其长辈只因为木小乔的心动就将他赶走,其弟弟更是个人面兽心的小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个例。

但霍长风的品性是毋庸置疑的。

霍长风活着的时候,霍家堡庇护一方。木小乔整个人都是个大写的睚眦必报,却从未对霍长风心怀芥蒂——但凡霍长风曾在霍家堡长辈的诱导下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他即便不去掀了霍家堡,之后也必定不再跟霍家搭边。霍长风与李徵有八拜之谊,互为知己,后者一手创立四十八寨,让名下百姓身逢乱世却生活无忧;扬名在外,必然有过许多并未呈现的善举。李徵是外在温和良善、内在铁骨铮铮的真君子,与他交心的霍长风又怎会在这些方面逊色于他?

木小乔那样爱他,也许不仅仅是因为他救他、对他好。也许当初,木小乔刚刚被霍家照顾了没多久,生活又一次即将变得颠沛流离、前途未卜之时,始终站在他一边的,是、也只是他懵懂喜欢上的少年——霍长风不相信长辈刻意制造的那些东西,不相信这个饱受摧残的孩子拥有什么恶性,不相信存在任何所谓的“正当理由”,能支持这群人的行径——把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逐出他刚刚拥有的定居之所。这是一个始终把持着原则、坚持着道义的人,最可能、最有说服力、且最受人敬佩的表现。  

  

好希望这段脑补出来的东西是真实的,啊!!(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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